立法會討論促請政府修改《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的無約束力議案。動議的經民聯梁美芬表示,有大廈居民由於財政、工程技術等問題,未能遵從當局指示,提升消防安全設施,以致被罰款或檢控。她指出,部分樓宇並無業主立案法團,難以取得業主同意改善設施,亦有樓宇太老舊,無法加裝設施,令業主終日惶恐,擔心被檢控。她促請當局修例,賦權當局在急切情況下,為未能遵從指示的樓宇,改善消防裝置工程,並提供所需協助。

民建聯陳恒鑌支持議案,並指當局發出的指示中,有九成都需要延期執行,批評政府低估執行指示的難度。他又認為,消防安全工程承辦商不足,工程招標價格被抬高,建議政府成立大廈維修管理局,提高招標透明度,吸引更多承辦商參與消防安全工程的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