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職多間傳媒,現為《易經》導師的黃偉民,在去年十二月非禮一名三十五歲女學員,早前被裁定三項非禮罪名成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一百二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指,被告和事主沒有正式師生關係,被告不算違反誠信,否則很大機會判監禁,考慮被告是酒後頭腦不清犯案,而且有悔意,因此判處社會服務令。辯方表示,被告事後感到後悔和內疚,已反省並願意承擔後果,希望以社會服務方式回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