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歲的陳卓軒和二十歲的陳宇基,涉嫌在年初旺角騷亂中,分別將一個垃圾桶拋出馬路和襲擊兩名警員。九龍城裁判法院下午裁定陳卓軒,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成立,陳宇基一項襲警罪名成立,另一項襲警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