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今早處理要求裁定立法會議員劉小麗宣誓無效的選舉呈請,由於申請人未能在限期前邀交保證金,要求延期處理。代表申請人香港政研會關新偉的律師指,申請人早前離港,未能到銀行安排繳交款項。法官區慶祥不滿解釋,指申請人身在海外,亦可以透過電郵或電話下指示,又指律師早知申請人會離港,但無及早提出延期申請,質疑律師是否了解法律要求。法官認為,無足夠理由接受延期申請,法庭不再受理案件。

劉小麗在庭外表示,今次案件裁決公正,批評申請一方濫用司法程序,不負責任,強調不應以她當選後發生的事作選舉呈請,希望法庭繼續嚴明保障三權分立。她又表示,會繼續守護香港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