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界早前提出標準工時建議,要求立法規管每周標準工時四十四小時,加班一點五倍超時補水。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認為,過半受訪者接受報告建議,認為本港僱員理性,並無「獅子開大口」。民主黨議員尹兆堅認為,資方傾向的合約工時取代標準工時並不實際,因為僱員並無議價能力。

中小型企業聯合會永遠榮譽主席劉達邦認為,不適宜立法規管工時,指如果定出四十四小時上限,本港每人每周平均工時會減少五小時,相等於要增加四十二萬勞動力,或相應補水才能抵消。他又指,假如工資上漲,將會造成通脹,影響出口及旅遊等行業。自由黨黨魁鍾國斌指,一刀切規管標準工時,成本亦會轉嫁市民,情況未必有變。他期望,勞資雙方可以重新商討,認為各行各業可商定各自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