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以及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去年五月在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行的全港校際辯論比賽上,向政務司長林鄭月娥示威,被票控妨礙使用文娛中心的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說,兩名被告於去年五月十五日,與其他人士,手持黃色雨傘,阻礙其他觀眾視線,又以揚聲器有節奏地大聲叫喊與活動無關的口號,經多次勸喻都未有停止。裁判官說,活動期間譚得志曾向主禮嘉賓投擲紙球,亦有人在觀眾席貴賓區的地上滾來滾去,最終令比賽的兩名評審需要縮短發言時間,整個示威行動維持約三十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