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發現,政府在零六年至一六年間,未有調整建築廢物處理收費,以致篩選分類及用堆填區等收費,只及成本三成至六成,十年間估計未能收回的成本超過三十八億。有關收費在明年四月起才會調整。

另外,報告指環保署去年在十二個非法棄置黑點,安裝監察攝像機,錄得一百七十宗非法棄置個案,但有一百二十二宗未有檢控,原因是車牌拍攝不清、有關信件無人認收被退回或車主未有提供案件詳情等,報告認為執法行動有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