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強化區議會角色及職能」的無約束力議案,並通過民主黨胡志偉提出的修正案,建議賦予區議會人事管理權、財政自主權及政策決定權。
民政事務局長劉江華說,政府視區議會為最佳合作伙伴,在推行重大政策時會諮詢區議會,但另一方面也要考慮,《基本法》訂明區議會為非政權性組織,賦予區議會人事管理、財政自主及政策決定權,是超出法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