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今年二月初六點六級地震導致維冠大樓倒塌,釀成二百多人死傷的事故,台南地方法院今日裁定維冠負責人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等五人,業務過失致死罪名成立,判處最高刑罰入獄五年,各罰款九萬元。合議庭審判長指,事件造成受害者身心受創,家園全毀,家破人亡,有家庭更有九名成員喪生,即使判監五年仍嫌不足。案件可上訴。
死者家屬發表聯合聲明,指無法接受裁決,又指台灣的建築法不嚴謹,無法保障人民的財產安全,反問是否要重演同類悲劇,以人民生命換取教訓,家屬表明為追求公平正義,會有後續行動。地震發生在二月六日凌晨,共造成115人死亡,96人受傷,是台灣歷來單一建築物倒塌傷亡最嚴重的災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