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督導委員會就香港制定道歉法例,發表最終報告,建議道歉法例適用於所有民事法律程序,包括紀律處分程序和規管法律程序;委員會又建議,道歉法例應保護道歉中傳達的事實資料,而法院或審裁處應具有酌情權,如認為屬公正和公平,可接納有關的事實陳述作為不利於道歉者的證據。律政司同意督導委員會的建議,會推展相關工作,在一六一七立法年度引入道歉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