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訂立道歉法例的建議,律政司長袁國強說,道歉法例的目的是釐清道歉的法律後果,消除法律上的不確定性,令當事人更願意道歉,促使透過和解方式處理爭議,根據其他地方的經驗,訂立道歉法例有助減少和醫療事故等相關的訴訟。政府今個立法年度盡快展開立法工作,如果成功訂立的話,香港將成為亞洲首落實道歉法的地區,提升香港作為亞太區爭議解決中心的地位。

政府成立的調解督導委員會建議,在法例中,道歉並不構成承認錯失或法律責任,但法院有酌情權,將道歉時披露的內容,作為不利於道歉者的證據。委員會又建議,道歉法例適用於紀律處分和規管法律程序,但《調查委員會條例》、《死因裁判官條例》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程序,屬於事實裁斷性質,不涉及責任裁斷,因此可獲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