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向行政長官提交周年報告,列出去年九宗機關違規情況和事故,涉及八名執法人員,他們要受到書面、口頭警告或勸誡。其中一宗個案,涉及的執法機關監察兩名目標人物時,由於監察的地方並非取得授權時提及的公眾地方,而是在私家車內,因此被視為未獲授權,為時八分鐘;專員批評有關人員欠缺警覺,情況極不理想,令人失望,而主管人員和他的直屬上司,其後解釋時前後矛盾,專員形容情況堪憂,令人關注是否有人有意隱瞞可能未獲授權的秘密監察行動,又批評有關的上司輕率處事,無妥為履行督導職責,造成不良後果,認為執法機關只是向有關上司發出勸誡,是過於寬鬆。
另外一宗個案,涉及的截取通內容可能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資料,但執法人員未有按規定,保存相關的截取通訊錄音,有關人員所屬的執法機關認為他缺乏警覺,表現令人失望和不能接受,向他發出口頭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