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八鄉村民,涉嫌使用貓肉作狗糧,違反貓狗條例,早上在屯門法院承認控罪,各被判罰款一千元。四十歲的女被告及五十三歲男被告,被控在今年一月,在八鄉一間村屋外,用火槍燒一隻家貓並切割牠的毛皮。兩人被捕後供稱家貓凍死後,打算烹熟後餵狗。獸醫驗屍後,指死貓身上並無重大創傷,亦無顯示牠被火燒致死,未能斷定真正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