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上訴庭,駁回青年新政梁頌恆同游蕙禎宣誓案上訴。判詞指出,宣誓並非立法會內部事務,基本法賦權法院,裁定議員宣誓是否有效,判詞強調,人大釋法可追溯至九七年回歸後所有案件,對法院有約束力,本港法院無權裁定釋法是否超出解釋法律。梁頌恆及游蕙禎表示,尊重法庭判決但不認同,會考慮是否上訴至終審法院。律政司表示,正研究判詞及考慮跟進行動。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話,會等候法庭落實是否要處理兩人上訴,才刊憲有關議席出缺及追回酬金等問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表示,一般會在刊憲宣布議席出缺後四至六個月內進行補選,但案件仍未完結,不應該假設必定會有補選。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今次上訴庭的裁決,確立了法院有權就介入立法會議員的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