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正審議是否批出律政司的申請,讓五名立法會人員,就社民連議員梁國雄未有申報收受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捐款的案件,提供證據,包括會議紀錄、錄影和報告;專業議政姚松炎提出拒絕給予許可的議案,強調議員在會議的發言,理應受到特權法保護,令議員可以不用擔心法律後果之下,反映民意,但如果保護失效,將會引起寒蟬效應,更會令政府日後可以大條道理,以言入罪。
主席梁君彥早前回應民主派議員指,律政司已經表明,梁國雄的言論並非控方的訴訟因由,控方只是尋求證據,證明梁國雄曾經作出過相關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