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工接獲求助,指一名長期在印尼投資礦產業的本港商人林仲山,在去年被印尼當局以貪污行賄罪被捕,但調查過程一直未有足夠證據,亦不接受辯方的抗辯理據,今年就改以「給國家造成財政虧損」罪將他判監十七年。商人的兩名兒子指,調查期間收到自稱檢察院人員的電話,指支付一定金錢,就有方法令父親無罪釋放,質疑父親是因為沒有接受勒索而被冤枉入獄。

他們又指,事發後曾經向印尼的相關部門、本港入境處及中國大使館求助,亦曾在行政會議前向特首遞信,但均僅獲回覆會跟進,其後不了了之,批評特區政府鼓勵商人配合一帶一路政策到沿線國家投資,但就沒有提供足夠保障,要求中港政府立即展開營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