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護署與水警昨晚在長洲以南海面,截獲一艘涉嫌非法作業的拖網漁船,檢獲約三百斤漁獲及一批拖網捕魚器具,檢控船上七人使用已被禁止器具捕魚,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發言人說,拖網捕魚是非選擇性的捕魚方法,會破壞海床及損害海洋生態,當局已於2012年底起禁止拖網捕魚,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二十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