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初旺角騷亂中,二十八歲的陳卓軒將一個垃圾桶拋出馬路,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名成立,判監廿一日。

另一名二十歲的陳宇基因襲擊一名警員被裁定一項襲警罪名成立,被判監三個月。兩人各獲准以一萬元擔保外出,以等候上訴,期間不得離開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