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就港大校委會否決陳文敏擔任副校長,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許可。代表二人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指,校委會從未披露否決遴選委員會推薦的理由,但部分校委曾批評陳文敏有政治傾向。她指假如校委會以政治立場否決任命,將違反基本法137條對學術自由的保障,港大基於公眾利益,應披露否決原因。
港大校委會去年否決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擔任副校長,引起公眾關注,部分校委會會議錄音曾被洩露,港大曾申請禁制令禁止發布、披露錄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