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周年報告,披露去年有九宗違規截取和秘密監察個案,其中一宗涉及兩名執法人員在非公眾地方,秘密監察目標人物,歷時八分鐘,超出小組法官訂明授權範圍,而負責行動的主管人員向法官申請延長監察行動時,無提及這次行動。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石輝,批評兩名執法人員警覺不足,表現欠佳,建議向他們作出口頭警告,而主管人員沒有給予清晰和明確指示,導致違規,建議作書面警告,但石輝指出,無證據顯示他們有隱瞞。
報告又指,去年執法機關共提出1,430宗申請截取通訊授權,比前年的1,561宗減少8%,當中只有兩宗因沒有充份或足夠資料而申請被拒。石輝指,整體而言,執法機構在遵守條例的表現大致令人滿意,只是在進行秘密行動時偶有粗心犯錯或警覺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