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務人員前年佔領事件期間,在金鐘龍匯道涉嫌襲擊曾健超的案件,第二被告高級督察劉卓毅的代表律師陳詞說,呈堂的新聞片段中,鏡頭被遮擋四十九秒,不能排除期間換了警務人員的可能性,片段質素差劣,難以辯認當中的人。代表律師又說,第二被告年輕,案件會決定他的前途,又指被告當晚在現場是履行職責,維持法紀,又批評曾健超濫用示威的權利,如果指第二被告是合謀犯罪,是不符合法律公義和證據。
首被告、總督察黃祖成的代表律師說,在片段中難以辨認出首被告,如果單憑某些特徵便指其中一人是首被告,將會十分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