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發表的周年報告指出,去年執法機關共提出1,430宗申請截取通訊授權,較前年減少百分之八,但仍較一二年增加逾兩成。對於有意見擔心監聽個案上升,與社運活躍有關,專員石輝強調,小組法官只會按照條例,批准執法機構對嚴重罪案,或對公眾安全構成威脅的案件進行監聽,希望公眾相信法官判斷。
報告又披露去年有九宗違規截取和秘密監察個案,主要涉及電腦系統、技術問題、輸入名字錯誤等,但其中一宗涉及執法人員在非公眾地方,秘密監察目標人物,超出小組法官訂明授權範圍。石輝指,執法人員去年在遵守條例方面的表現令他大致滿意,但仍有部分人員警覺不足,偶有粗心犯錯,亦有人員不熟悉條例的規則和程序,建議執法機構提供足夠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