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即日起取消「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的離港限制。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考慮到計劃的政策目標是支援在職貧窮家庭,決定取消申請家庭成員在六個月申領期內,不可離港超過三十日的規定。新安排適用於今日及之後所收到的申請;今日之前收到的申請仍會有離港限制。
張建宗指出,政府會在明年中整體檢討「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會小心全面考慮不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