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即日起取消「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計劃」申請家庭成員,在六個月申領期內不可離港超過三十日的規定。新安排適用於今日起的申請;今日之前收到的申請仍會有離港限制。爭取低收入家庭保障聯席歡迎放寬,但指至今被駁回的近三千宗申請,只有不足一成涉及離港限制,最重要仍然是解決工時要求過高的問題。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說,不少個案的子女都需要到外地讀書,長者亦要回鄉探親,放寬是從善如流,但表格繁複、申請速度緩慢等問題仍需改善。社會福利界的邵家臻認為現時就業環境困難,要求當局同時放寬每月一百四十四小時的工時限制,或容許家庭成員合併工時計算。街工梁耀忠就建議,將入息限額增至全港住戶入息中位數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