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終審法院合議庭駁回前檢察長何超明提出的聲請,認為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參與審理何超明案件,不存在有依據、嚴重且足以使人對岑浩輝的公正無私產生不信任,亦無侵犯何超明的權利。

何超明涉嫌貪污案原定昨日在終審法院開庭審理,何超明提出聲請,指終院院長岑浩輝曾批准廉署查閱他存放在終院辦事處的財產利益申報書,亦曾經審理他的人身保護令,拒卻岑浩輝參與審理他的案件。終審法院取消在昨日開庭,先行審理何超明的聲請。何超明被控濫用職權、詐騙及洗黑錢等近二千項罪名,是繼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罪成後,第二名被檢控的主要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