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建議調整公屋富戶政策,若公屋租戶入息或資產其中一項超出較現行規定高的水平,住戶須遷離公屋,預料明年十月實施。房署統計指,如果住戶家庭入息達到公屋入息限額的四倍,入息水平已屬全港同類家庭收入最高的一成之內,其中一個考慮方案是要求家庭入息超出入息限額四倍的租戶便需遷離單位。
房委會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表示,現階段租金及樓價都比較高,認為現時檢討不適合,估計實施新方案能收回的單位數量不多,質疑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