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務人員在前年佔領運動期間,涉嫌襲擊社工曾健超的案件,早上在區域法院續審,繼續由代表第六被告警員關嘉豪的律師作結案陳詞。他質疑在襲擊片段中,遇襲的對象並非曾健超,指要証明襲擊片段中遇襲人士身份,跟拍攝到曾健超的其他新聞片段拉上關係,控方應該將曾健超當日穿著的衣物,或相關的証據呈堂,但法官杜大偉質疑將衣物呈堂的必要,指能否連繫片中人身份,觀看片段就能判斷。

辯方又質疑曾健超不是可靠証人,指他曾經不肯應警方要求,從潑水的新聞片段中辨認自己,又指他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所提供的案情細節,跟在今次案件作供時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