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午公布成立旅遊監管局的《旅遊業條例草案》,包括建議成立有法定權力的旅遊監管局,又將強迫購物刑事化,以及要求新開設的旅行社,繳付五十萬元的保證金,打擊專門以強迫購買方式經營的旅行社,避免旅行社在遇到投訴時,以拉閘結業逃避責任,另開新公司,繼續不良經營。
旅遊業議會及旅遊業僱員總會,都歡迎草案建議的新措施,認為有助改善香港旅遊形像及打擊強迫購物。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說,希望成立旅監局後,議會日後仍可負責行業培訓、調解和處理突發事件等工作,旅監局就負責發牌、規管和旅遊業賠償基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