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批准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調整,包括16至17年度按年薪酬上調4.85%,調整會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及因應法律執業者收入基準研究,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以下級別的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金加4%,以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及以上級別的法官的薪金加6%,調整追溯至今年九月一日起生效。另外,亦改善醫療及宿舍等福利。建議會提交財委會審批。
政府指,截至十一月中,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有九個空缺,空缺率達百分之二十六;而截至十月底,未來三年會有二十八名法官及司法人員到達退休年齡,在訂定薪酬待遇時,需考慮有關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