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通過調整公屋富戶政策,由雙軌制轉為單軌制,入息上限定在入住公屋入息限額五倍,資產上限定在入住公屋入息限額一百倍,其中一項超標便要搬走,以四人家庭計,每月入息超過13萬3000元,便要收回公屋;此外,擁有本港住宅物業的住戶,亦要遷出。小組主席黃遠輝認為,有關人士已經有能力在市場以其他方式解決住屋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