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的調查指,本港政府對醫療美容服務缺乏監管,市民對醫療美容認知不足,促請當局立法監管醫療美容行業。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說,不少曾接受醫療美容服務的人士,會誤以為自己只接受了普通的非入侵性療程,忽略潛在安全風險。部分美容中心會裝修成診所格局,職員穿著白袍,自稱是「美容師」、「顧問」或「治療師」,但就未必有專業資格。目前政府對十五項高風險醫療美容程度有行政指示,規定必須由醫生或牙醫進行,但成效不大,認為當局有加強監管的迫切性,包括設立牌照制度,規管提供服務者的資歷及使用儀器的守則,並設立強制性冷靜期,防止有不良銷售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