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歲郵差林偉聰訛稱與外婆同住,透過「家有長者優先配屋計劃」向房屋署申請公屋,早前承認一項欺詐罪,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一百八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律師呈上被告回覆房屋署的信件,指被告將會遷出單位;又指被告已還柙三星期,希望不要判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