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今年年初,圍堵港大校委會會議案件,今日在東區法院開審,馮敬恩承認刑事毀壞及強行進入罪名,但否認刑事恐嚇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的控罪。控辯雙方將傳召多名証人作供,包括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港大校長馬斐森及多名校委會委員。
案情指,今年一月廿六日港大校委會在沙宣道召開期間,馮敬恩涉嫌恐嚇主席李國章,被控刑事恐嚇、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刑事損壞及企圖強行進入四項控罪,馮敬恩承認刑事毀壞及強行進入罪名,但否認其餘兩項罪名,審訊下午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