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貿易公司前市場經理,向三間超市及一間貿易公司共五名僱員提供非法回佣,以取得生意,被廉署起訴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十個月。

四十一歲被告黎雪雯,案發時任職一間專門採購日本食品的貿易公司,去年先後接觸涉案五人,提出讓超市售賣公司購入的洋蔥及胡蘿蔔,對方可獲得佣金。署任裁判官杜浩成在判刑時指,被告持續提供非法佣金以取得生意,因此必須判處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