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指,行政會議今早討論強積金對沖議題,政府提出就強積金對沖「劃線」,在劃線後訂立的新僱傭合約,不能再用強積金供款,對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至於舊合約,在死線前的供款仍可用作對沖,但死線後的供款就不可以。 當局亦設立一個十年限制的資助金,津貼在劃線後僱主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服金,但津貼比例會逐步降低。現時計算長服金及遣散費的方程式,是僱員的薪金乘以三分之二,再乘其服務年期,消息指,當局提出日後調低三分之二的比例。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出席立法會會議前,指施政報告會交待政府具體建議,政府會仔細聆聽各界,強調政府一直就強積金對沖議題,努力尋找平衡勞資雙方利益的方法,一定要僱主能夠承受,員工受一定保障,以及切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