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人士何來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環保署向機場第三條跑道工程批出的環評報告及工程許可證。高等法院今日頒下書面裁決,判入稟一方敗訴,要兼付訟費。
入稟一方指,機管局就工程的環評報告,未有考慮空中交通協調,以及工程對海洋生物的影響,沒有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撰寫報告,環保署不應批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