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今年一月底涉嫌衝擊校委會會議的案件,分別被控刑事恐嚇等四項罪名,以及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案件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控方證人、港大保安主任馮志才今日繼續作供。他在庭上表示,李峰琦當日阻礙救護床前進,又表示自己在事發後第二日,向上司口頭匯報,曾經帶領救護員到場,以及護送港大校長馬斐森和副校長蘇彰德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