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署長陳帆接受本台專訪時透露,署方繼去年提升了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下、三類電器的標準後,正研究進一步擴大規管範圍,令整體受強制計劃規管的電器,佔家居用電量七成。在新階段下,電視機、儲水式電熱水器及電磁爐會納入強制範圍,本身已經在強制計劃內的洗衣機,規管容量會由現時的七公斤提升到十公斤,另外亦會規管有供暖功能的空調機。陳帆表示,是考慮到這些電器的普及程度及耗電量,預計可以額外慳多一億五千度電。
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楊凱珊歡迎建議,指目前規管的五種電器佔了家居用電量的主要比例,但包括電磁爐等的煮食爐具,亦耗用一般家庭約四分一的電力,認為規管方向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