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七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下午在北京閉幕,表決通過下屆港區人大選舉辦法草案, 建議明年底舉行的選舉新增一項規定,參選人要簽署聲明,表明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及擁護憲法和《基本法》。草案會提請三月的全國人大會議審議。

到北京列席會議的人大代表馬逢國認為,做法合適,指中央不希望有主張港獨、自決等人士入閘參選,借機宣傳分離主義。另一名人大代表田北辰認為,新增規定等同要參選人放棄外國護照,指人大代表等同國會議員,並有份選國家主席,絕不能雙重效忠。不過,他指政協只屬諮詢組織,不應該有太多規定,避免影響吸納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