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原副主席蘇榮,涉嫌受賄一億多元人民幣、濫用職權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在山東濟南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審理,蘇榮在最後陳述時,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擇期宣判。

六十八歲的蘇榮,一四年落馬,檢察院指控他在零二至一四年,利用擔任青海省委書記、甘肅省委書記、中央黨校副校長及江西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 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陞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收受財物一億一千多萬元;在零九年南昌鋼鐵公司改制,濫用職權,令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此外,又有八千多萬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