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盟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指,近年收到約十宗個案,飲食業僱主以短期合約形式聘用員工,當合約完結前一個月,僱主會以現金出糧,並要求員工休息一至兩星期「過冷河」,之後以新員工方式再次聘用,之前工作的年資將不被計算。其中一宗個案在元朗一間酒家擔任廚師十三年,今年四月被解僱,只獲得七天代通知金約四千多元。職工盟替他向勞資審裁處追討時才發現,公司的股東分別成立三間公司,輪流以不同公司名義與他簽約,裁判官表明難以追討,最終僱主只願意支付六百元和解金額。
職工盟說,短期合約在飲食業十分普遍,批評僱主利用法律漏洞,剝削員工的長期服務金、年假和強積金等福利,會設立舉報熱線和建立監察名單,又要求政府修訂僱傭條例,堵塞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