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大學學生關迦曦,一年前在立法會附近被警員搜出攜帶懷疑煙霧餅,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管有爆炸品罪名成立,另外三項有關儲存及運送危險品的控罪,屬交替控罪,毋須處理。暫委裁判官葉啟亮指,警員認為被告形跡可疑,及後在他身上檢獲頭套及手套等,被告向警員表示,是朋友交給他保管兩個星期,自己沒有打開過,但又指是露營用的蚊膏,認為被告保管十六件重一公斤的物品,不過問是不合情理,是虛構的理由;又指有關物品並非日常生活接觸到,有合理懷疑用於非合法目的,認為被告必然知悉是煙霧餅。
案發在去年十二月十六日,立法會恢復二讀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警員在金鐘海富中心截查關迦曦,在他身上搜出懷疑煙霧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