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大學學生關迦曦,一年前在立法會附近被警員搜出攜帶懷疑煙霧餅,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管有爆炸品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下月十六日,等候背景報告,被告獲准保釋。暫委裁判官葉啟亮指,被告供稱煙霧餅是朋友交給他保管兩星期,自己沒有打開過,但又指是露營用蚊膏,認為被告保管十六件重一公斤的物品,不過問是不合情理,是虛構的理由,認為被告必然知悉是煙霧餅。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當時正離開立法會,若存心破壞,不會由立法會前往商場,又指涉案的五百克氯酸鉀,是法例要求儲存豁免上限的十分一,不算大量管有,希望判刑不會影響被告的學業。暫委裁判官指,若非被告年紀等背景,會判以即時監禁。被告離開法庭時表示,感到後悔,希望專注學業,不會再參加社運。警方歡迎法庭裁決,指裁決傳遞參與公眾活動人士必須守法,不要作出暴力或激烈行為的信息,重申警方絕不姑息任何暴力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