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收到投訴,涉及有健身中心使用不良推銷手法。一名二十四歲女事主,向旺角一間健身中心,購買價值約二萬元的一年會籍,她將信用卡的資料給予健身中心職員,第二日被告得知是買了兩年的會籍,過數四萬多元,要女事主補簽兩年會籍的合約,並在同日再被遊說買了價值十二萬的健身課程。
涉事的FFG武術健身中心,董事杜恒霖說,認為有關說法是錯誤陳述,指如果職員使用信用卡過數是不獲授權,女事主不會簽署有關的合約,會循法律程序處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