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向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申請,就金融發展局開設一個行政總監非公務員職位來領導秘書處工作,為期三年。有議員質疑開設職位的必要性,認為金發局是純諮詢機構,亦非法定組織,其他同類型的組織都沒有設總監職位;亦有議員關注,金發局由行政長官梁振英成立,若下屆政府認為不再需要金發局,與現時開設為期三年的職位有矛盾。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劉怡翔說,過往是由政府借調人員處理秘書處事宜,現時需要加強秘書處的研究工作;開設職位是因應運作需要,並非考慮政府換屆及特首任期,又說,假若下屆政府認為秘書處工作要不同調配,有權適當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