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發起二零一四年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的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及前常委羅冠聰,去年被裁定參與非法集會等罪成,分別被判社會服務令和緩刑。三人就定罪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早聆訊,法官將案件排期在五月廿二日審訊,預計需時三日,要求上訴方在廿八日內提交上訴理據。羅冠聰在庭外表示,預料上訴理據主要針對執行公安條例的法律問題,又說暫時未收到律政司就刑期上訴的相關通知。

黃之鋒及羅冠聰去年八月中分別被判80小時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周永康則判監三周緩刑一年。律政司曾就就判刑提出覆核,認為「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的判刑」,原審裁判官維持原判,律政司其後向上訴庭取得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