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店舖負責人,因供應有虛假商品說明的充電鋰電池,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罰款四千元。海關去年五月,在這間店舖購買十粒四千毫安培小時的充電鋰電池。化驗所檢測證實,電池容量只有四百幾毫安培小時,與標示容量不符。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如有舉報,可致電廿四小時熱線2545 6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