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計劃立法規管醫療儀器,並在今個立法年度的下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建議管制用於美容用途的「用源儀器」,即使用人力及地心吸力以外能源的儀器,或侵入性儀器。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說,條例並非只是針對美容儀器,而是對醫學儀器整全規管制度。當局根據國際顧問意見,按照不同風險分級,平衡各方需要,最重要是市民安全。

顧問建議分為四類管制,規管使用者的資格,部份需註冊醫護專業人員或受監督下才可以使用。根據建議,冷凍溶脂儀器、強烈脈衝光儀器、以及單極和雙極射頻儀器,將列為第三類,使用者需為註冊醫護專業人員、或受這類人員監督,或曾接受政府認可培訓。而植髮儀器、微浸儀器等屬第二類,使用者需為註冊醫護專業人員,或受這類人士監督。被評為第四類的儀器則沒有限制,包括短波頻脫毛儀器和發出微電流的儀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