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早上在高等法院續審,審訊進入遴選陪審團程序,法庭預料整個審訊需時二十六個工作天,直至下月十五日完結。法官在抽出九人陪審團前,提醒庭上三十九名準陪審員,審訊長度只屬法官和大律師的綜合估算,法庭不能保證審訊的長度,因為複雜的法律觀點可能隨時出現,証據舖陳的時間亦可能比預期長。法官又提醒準陪審員幾乎肯定都認識犯人欄上的被告,因為他是前行政長官,亦會從媒體上閱讀或聽過有關指控的事,但他們之前聽過的事情並不重要,陪審團需要撇除之前讀過或聽的事,專注在庭上展示的証據,達至公正公平的審訊。
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收取利益罪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在處理數碼電台DBC牌照申請時,與股東黃楚標商討租用深圳住宅物業事宜,又接受整修和裝修工程作為利益,並在無申報下,建議向負責裝修工程的建築師何周禮授勳。曾蔭權否認全部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