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早上在高等法院續審。控方開案陳詞指,今次案件關乎一個最高級香港官員的誠信和道德標準,關乎他跟大財團的關係,特別是跟其中一個大企業家的關係。律師指曾蔭權在行政會議處理雄濤廣播的數碼廣播牌照申請時,隱瞞與公司股東黃楚標商討租用深圳物業事宜,並接受對方提供裝修服務。他指裝修按曾蔭權夫婦要求進行,單位加設茶室,健身室,室內庭園、視聽設備、圖書館、書法房等多項設施,耗資約三百萬。曾蔭權又在二零一一年,提名向單位設計師何周禮授勳,但隱瞞雙方關係。控方指何周禮的三十五萬元設計費用,由黃楚標公司支付,曾蔭權夫婦,在授勳前後近乎每月與何周禮會面,隱瞞關係有明顯利益衝突。

控方指曾蔭權不單無申報與黃楚標利益關係,更持續多次作出有利於對方公司的決定。律師強調,作為行政長官,絕對不應該用公權力去獲取個人金錢利益。